南京网站制作公司经常会被客户要求在做网站设计的时候顺便给他们设计一个LOGO,在他们看来设计一个小小的LOGO是一件不复杂的事情,因为比起整张网页设计来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忽略了一个最核心的问题:跨专业,而且这项服务也超出了网络公司的服务范围。那么是不是网络公司就要一口拒绝客户的这项要求呢?事在人为吧,从商业角度来说,网络公司可以友情协助一下,不过不能以LOGO设计为盈利手段,如果拒绝了客户,可能这笔订单就拿不到了;反之,如果应允了客户,不但可以签单,还能够为客户解决没有LOGO的实际尴尬。
当然了,答应归答应,有些原则性的问题一定要告知客户:
1、LOGO的设计属于平面设计,原则上来说应当找搞平面设计的广告公司;
2、客户在验收网站的时候不能因为LOGO设计不满意而拖延付款;
3、LOGO设计只是一次性服务,不会有维护和日后的修改;
以上这几点非常重要,而且这些应当在签单之前都要向客户说明并且确认,否则的话就很容易引起争议,甚至造成不好的后果。